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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群众举报,我市多所校园周边有销售香烟的店铺,存在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烟草制品重大隐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情况引起了检察官们的高度重视。
4月10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启动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对我市多所中小学周边烟草零售经营场所开展摸排走访和调查工作。
经调查发现,我市多处学校附近的小超市、小卖部存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续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问题;存在于学校主出入口周边,未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等情况。
4月14日,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对多所学校学生日常出入口周边无证设置烟草零售点行为进行整改,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清朗的“无烟环境”。
“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店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未成年人的烟草易得性,限制其获得烟草制品的途径,减少香烟对未成年人的诱惑和刺激作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徐文君表示,接下来,检察机关还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对中小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共同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吸烟不仅危害健康,还会对社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杜绝烟草对未成年人的荼毒,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起监管职责,努力推进学校周边“禁售烟保护圈”建设;家庭、学校和社会也应形成共识,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健康环境,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零触烟”环境,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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