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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开始

转载 2019/05/09 16:06: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临海新闻网 作者:临海生活网 90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图为市民董杰拿到全市首张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牌。 谢 希摄
5月6日,我市全面启动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当天上午,市交警大队大洋中队发出了全市首张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牌,来自大洋街道三峰村的车主董杰拿到了“300001”的号码牌。

上午8时许,市交警大队大洋中队门口,已经有十多辆电动三轮车排成长队,还有不少车主陆续赶来。大家都说一得知电动三轮车可以备案登记了,就趁早来落实,这样一来出行更放心,也更有安全保障。

据了解,其实董杰并不是第一个来排队的人,而他能拿到第一张号牌,是因为各方面都符合备案登记要求。

“首先,电动三轮车长宽高都有要求,外廓尺寸长度不大于2.8米,宽度不大于1米,高度不大于1.7米,且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行驶速度不大于30km/h。像封闭式车厢内有载人座位的(三、四轮)电动车,是一律不予办理的。其次,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有一部分为老年人,其中60岁至70岁的老年人驾驶员办理备案登记是需要家人一起到场签字确认的,70岁以上老年人是不允许办理的。此外,电动三轮车有任何改装的,也不能办理,必须要恢复原状才可以。”市交警大队大洋中队副中队长张增见说。

据介绍,全市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将一直持续到6月15日。其间,符合要求的电动三轮车办理备案登记,车主要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开展为期半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免费发放备案号牌。6月16日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备案的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已备案的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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