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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下午,临海市交警大队永丰交警中队在卓佳秋指导员的带领宣传精干两进永丰镇中心小学开展"安全骑乘电动车"宣传教育活动。

下午3时许,一到五年级学生集结在学校大型会议室。永丰交警中队指导员兼永丰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卓佳秋开始授课。
首先,卓佳秋指导员分析了近年来电动车交通事故易发高发的主要原因,倡导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好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强调了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骑电动车出行时,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猛拐转弯,不超速行驶,选择非机动车道靠右侧通行;还强调了二、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及符合乘坐(电动车)条件的乘坐者必须要戴安全头盔,否则要罚款和拘留。

其次,卓佳秋提出希望,希望在孩子们的心中播下这一政策的种子,让他们将爱心传递给家人、身边的人们。让学生在提升自身保护意识的同时,提醒身边的人们也能做到骑电动自行车一律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行驶,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争做文明交通标兵。

在场的每一位学生都领到了一份《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倡议书》。学生们坐得特别端正,听得也格外认真,相信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这一意识已深深植入他们的内心,爱心将从他们回家的那一刻,开始传递!

(临海生活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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