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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再宣传

转载 2018/05/13 09:09: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临海发布 作者:临海生活网 178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去年下半年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各大定点医疗机构都陆续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去年8月,我市实现首例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现关于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常见问题归纳如下:

问题一: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治疗时,只需要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诊医院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问题二:有哪些医疗费可以直接报销?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仅限住院费用(不包括门诊费用)。


问题三:哪些人群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答:因病需转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或临时外出人员和常驻外地人,需要跨省异地住院就医,且事先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问题四: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①因病需转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由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台州医院、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中医院)出具的《临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地诊治审批表》。
办理方式:通过当地医院系统直接备案(目的地医院须是为当地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需到社保中心办理备案。
②临时外出人员和常驻外地人员。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异地工作或居住证明,如用工合同、工商执业证照或暂住证、居住证。
办理方式:经办人带所需材料到我中心办理备案。
③享受职工基本医疗待遇的常驻外地人员。所需材料:1.社会保障卡。2.异地工作或居住证明,如用工合同、工商执业证照或暂住证、居住证。3.《临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派驻)人员申请表》。
办理方式:经办人带所需资料到我中心办理备案。


问题五:跨省异地住院医保待遇怎样计算?
答:按国家统一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


问题六:无法实时刷卡结算时怎么办?
答: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初期,因费用结算涉及到异地就医备案、医院HIS系统、省级和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参保地医保系统、社保卡状态等多个环节,如发生就医异常,需要逐一排查就医异常原因。如不能即时解决的,本地参保人员可以现金垫付后回原籍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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