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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出租房超过10人须配两条楼梯

转载 2018/01/04 11:23: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台州晚报 作者:临海生活网 115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临海的一位房东孙先生反映,自己出租的房子被当地消防部门告知,居住人员数量超标,需要进行整改。然而,孙先生想起以前,自己了解过相关规定,自己房子内的居住人数是符合规定的,对此,他很疑惑。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出租房内的居住人数究竟应该怎样控制?昨日,记者作了一番了解。

据了解,孙先生的房子是2008年建的,在临海尤溪镇,一共4层半。由于房子靠近当地的乡镇学校,有很多带小孩前来求学的家长都来这儿租住。

“现在,我已经在金华定居,家中只有父母两人,多余的房间租给四户人家,他们加上我父母,连同小孩在内,一共是12个人。”孙先生告诉记者,大约10天前,当地的消防部门告诉他的父母,他家的房子只能居住10个人,需要接受整改。当天,孙先生的父母通过电话告知了他这件事。

得知此事后,孙先生很疑惑,在出租房子前,他曾在网上查阅过相关规定,自己的房子最多能住20个人,怎么会变成最多10个人?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临海消防大队的张文大队长,他告诉记者,按照最新的相关规定,出租房内居住人员超过10人,就必须配备两条楼梯。孙先生的房子中只有一条楼梯,因此,他要么增设一条楼梯,要么将居住人员整改到不超过10人。此外,在排除小孩外,每间房间的居住人员也不得超过2人。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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