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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王俊(电话:13806560969),是浙江健英台球有限公司法人,本公司租赁浙江南亚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位于临海靖江南路518号的厂房有十多年了,今年上半年南亚公司提出要收回我公司(另外还有三家小微公司)还在租期内的办公楼,因为赔偿问题我们不同意搬迁。
2020年7月3日南亚公司起诉健英公司要求临海法院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理由是健英公司2020年1月份疫情严重期间水电费逾期支付,9月1日临海法院判决健英公司支付违约金39262元并租赁合同解除。
2020年9月14日,我们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的公告中看到临海怡宁医院在2020年1月19日成立,其项目租赁南亚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位于靖江南路518号厂房,这不是我健英台球等几家小微企业的地址么?再仔细看下去,竟然发现我公司设在西侧厂房一楼的电商发货部门规划成医院的门诊部,我公司设在二楼的电商部、销售部、财务部、老板办公室、样品室全部规划成医院的病房,其他同样租在南亚珠宝厂房的几家小微企业(家之宝门业、环评公司、服装厂)也都分别规划成了医院的部门。至此发现南亚珠宝早在2020年1月份之前就已经把我们租期内的厂房租给他人办医院了。
2020年9月18日健英公司不服临海法院判决上诉至台州中院,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南亚珠宝在没有同我们协商好的情况下擅自把我们所租的楼层转租给怡宁医院!并强行装修、改造停车场、关停电梯、甚至关大门不让车辆进出等手段干扰我等几家公司的正常经营。以达到威逼租客自己搬离的目的。严重侵害了我们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小微企业今年因疫情经营状态已经相当困难,还要面对这样的人祸!希望台州中级法院主持公道!维护我们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谢谢!